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Lim Mun Kee先生、Michael Lai Kai Jin先生及Leong Choong Wah先生組成。Lim Mun Kee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其中包括)確保財務申報與內部監控準則的客觀性及可靠性,保證已設有充足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以及保持及維護與本公司的外聘核數師的恰當關係。
審核委員會亦負責檢討本集團的舉報程序,讓僱員可在保密或匿名的情況下舉報懷疑有關財務報告、內部監控或其他事宜的不正當行為,以及確保該等安排會讓該等事宜得到公平和獨立的調查及適當的跟進行動。
為履行其職責,審核委員會獲提供充足資源,且獲得本集團內部審核部門(「內部審核部門」)的支援以檢查有關本集團所採納的會計原則及常規的所有事宜,以及審閱所有重大財務、營運及合規監控措施。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現時由一名執行董事(即Tan Sri Dr Chen Lip Keong)和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Michael Lai Kai Jin先生、Lim Mun Kee先生及Leong Choong Wah先生)組成。Michael Lai Kai Jin先生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其中包括)不時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與經驗),並就董事會組成的任何擬定變動向董事會作出建議,以符合本公司的企業策略。提名委員會亦負責物色具備合適資格成為董事的人選,並提名該等人士出任董事會董事。提名委員會亦會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有關委任、重新委任董事及其繼任計劃向董事會作出建議;檢討並監察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的執行。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現時由一名執行董事(即Tan Sri Dr Chen Lip Keong)和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Michael Lai Kai Jin先生、Lim Mun Kee先生及Leong Choong Wah先生)組成。Michael Lai Kai Jin先生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有關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的政策及架構向董事會作出建議,以及在董事會按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專業知識、才幹、表現及責任而釐定彼等薪酬之前,就本公司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福利待遇作出建議。薪酬委員會於作出建議時,亦考慮同類公司所支付的薪金、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投入的時間及各自的責任及本集團其他職位的聘用條件等因素。除薪金外,本集團亦提供員工福利(如醫療保險)及為公積金計劃供款。
反洗黑錢活動監督委員會
本公司成立反洗黑錢活動監督委員會以制訂反洗黑錢發展及推行項目的政策及策略,以確保品質控制及以監察委員會身份處理反洗黑錢事項。反洗黑錢活動監督委員會現時由Timothy Patrick McNally先生、Tan Sri Dr Chen Lip Keong、曾羽鋒先生及Michael Lai Kai Jin先生組成。Timothy Patrick McNally先生擔任反洗黑錢活動監督委員會主席。